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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2432/2022-00026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05-31
2022-05-31
张医保办〔2022〕3号
有效

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印发《2022年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医保办〔2022〕3号

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2年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和医疗保障改革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对2022年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四个专题”活动,9月底前完成全体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年内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分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不少于1次,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

   (三)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医保干部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在线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医保讲堂等方式,重点围绕医保领域重要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法律风险防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执法能力,年内组织各类学法培训不少于2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年内组织在线观看庭审不少于1次。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和苏州市要求,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规范优化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推动“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市建设,实现省级、苏州市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区镇街道全覆盖,选择部分村(社区)、医院、银行网点等公共场所建设100家“医保便民服务站”,进一步延伸医保服务触角。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强医保服务“网上办”功能建设,优化“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服务号在线办事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将医疗保障领域调整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政策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同步解读等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贯彻《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提升文件合法性审查能力。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和重新发布。

   (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七)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局承办的市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报市政府审议时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以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承办机构初审后报局办公室审查。

   (八)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复议应诉、信访处理、政府合同等法律事务中的支撑作用。落实政府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经办稽核的工作衔接。执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落实医疗保障领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同事项、同情形、同标准,做到无差别执法。

   (十)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两库建设、结果公开等配套机制,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检查人员”。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创新事前监管,制定实施《张家港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督负面清单》,开发运行“特殊人群医保待遇实时监管平台”,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联合监督、“两法衔接”机制,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合力,守护基金安全。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案卷管理规范化。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清理工作,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与第三方监管服务保障职责界限,杜绝行政执法权、检查权、管理职能外包现象。

   (十二)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医保+信用”机制,将医保信用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建立医保信用共享机制,对接市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功能。落实定点门诊部诊所、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诚信医保信用评级平台。落实省医保局医疗保障信用惩戒办法,开展信用惩戒。

   (十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普法有机融合。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四)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推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工作评议,认真做好评议调研、整改落实等工作。认真收集处理12345、12393热线和局作风行风投诉电话等各渠道民生诉求信息,充分发挥“高倩委员工作室”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医保难点热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用好“舆我有关”平台,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十五)大力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对医疗保障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做好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实施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和风险提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

   (十七)健全信访处办制度。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信访投诉办件的分析研判,定期开展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矛盾和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研判结果运用,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信访投诉办理与执法联动机制,将信访处理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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