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做好疫情期间来电、来信、网络投诉等渠道信访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要求适时恢复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2.对来电、来信、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及时协调责任部门介入调处。
3.做好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