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推广工作。
2.对来访、来电、来信、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及时协调责任部门介入调处。
3.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专项行动查漏补缺工作。
4.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