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按照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张家港市委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在拼抢冲刺中献礼建县(市)六十周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中央、省委、苏州和张家港市委统一部署,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区镇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开拓奋进。学习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和“加压冲刺四季度、奋勇夺取全年胜”工作推进会精神,召开区镇“冲刺四季度、勇夺全年胜”工作推进会。
2.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等战略机遇。紧盯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各项指标,加强经济运行统筹调度,推动产业“调轻、调高、调优”,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紧抓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扩存量提增量,梳理2023年重大项目储备情况,推进未开工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深刻把握上级改革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细落实。
3. 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始终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认真落实《张家港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重点人员管服等防疫工作,开展国庆前后疫情防控督查指导,组织开展学校校医传染病防控及区镇“防疫员”技能培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4.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开展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深化整治行动,动态更新“散乱污”底数清单,严防“散乱污”死灰复燃。严密关注大气子站周边管控,指导并督促涉气企业完成问题整改,联合防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提高整体区域水质,争取完成1个以上排污口销号工作。持续推进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完成企业“一厂一策”方案专家评审全覆盖,加大排污口整治力度,提高整体区域水质。
5. 始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定位不动摇,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高水平完成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苏州市、张家港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区镇特色精品乡村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在田作物生产管理,指导农户适时收获、科学烘储,确保颗粒归仓。做好年度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精细化管理效能。
6. 稳妥推进经营性用地储备出让、城市更新、征收搬迁、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紧盯重点工程,持续推进安置房、中小学校、企业厂房建设,进一步规范区镇征收搬迁旧房及地块管理工作,推进区镇城市建设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设施改善,残疾人家庭“幸福亮居”改造,残疾人之家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一系列工程,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7. 全力配合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巡察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巡视纪律,保障巡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组织开展国庆“清风行动”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市纪委监委镇级集体资产自查专项督导,对2020年1月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案件质量检查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适时举办“沙洲湖科创沙龙”——生物医药行业专题活动。
8. 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系列宣传学习准备工作。开展好各类主题活动,谋划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理论宣讲方案,及时、有效地传播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继续将文明创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组织开展城区四个街道文明创建模拟测评,对镇属菜场、医院以及网吧等开展全域化排查,做好下半年暗访测评准备。
9. 严格落实“防风险、守底线”要求,扎实做好国庆节、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继续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重点排查企业欠薪、劳资纠纷、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确保区镇社会稳定大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及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区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