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11.4黄卫飞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550756933100015,开户行:台州银行杭州城北支行)中冻结资金1245910.08元向诈骗受害人黄卫飞按比例返还270495.6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12.29李佳佳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30580000381089916,开户行:平安银行昆明颐高支行)中冻结资金10300.53元向诈骗受害人李佳佳按比例返还10232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6.1侍广凤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908393316124612,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中冻结资金40441.8元向诈骗受害人侍广凤按比例返还2327.8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0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