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1裴帅帅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717000972493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水西路支行)中冻结资金65308.14元向诈骗受害人裴帅帅按比例返还10642.16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3郭锦灿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856101028229719,开户行:中国银行常州万达支行)中冻结资金843790.9元向诈骗受害人郭锦灿按比例返还4095.12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4王亚平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2680570104001577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支行)中冻结资金72399.5元向诈骗受害人王亚平按比例返还36188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9孙圣洁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188584006696601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营业所)中冻结资金5688.11元向诈骗受害人孙圣洁按比例返还5543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20张彬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70670391709029,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前山支行)中冻结资金62101.17元向诈骗受害人张彬按比例返还23004.3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0二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