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至24日,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我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苏州市级验收工作。
2021年张家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实施)9个,涉及杨舍镇、原金港镇、锦丰镇、塘桥镇、凤凰镇、乐余镇、南丰镇、大新镇8个项目区,建设总面积3.9万亩,批复总投资16516.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6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31万元,市、镇两级配套12216.67万元。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验、查阅档案、审核账册等,认为我市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田间工程质量合格,试运转正常,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财务管理相关法规制度要求,项目档案较齐全,管理规范,项目实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一致同意2021年张家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苏州市级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