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下列已领拖拉机牌证,但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验的机具,现予以公告注销。号牌、行驶证未收回,即日起公告作废。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
附:注销拖拉机号码 1 苏0550788 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2 苏0551616 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