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全新发布《企业合规激励措施清单(2023版)》,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合规建设的积极性,着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牵头部门。由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等15个部门分别牵头,确定21项激励措施,涵盖执法司法类(6项)、表彰荣誉类(7项)、指导扶持类(8项)三大类。二是营造舆论氛围。各牵头部门结合职能优势,加大合规宣传力度,采取法治讲座、走访座谈等形式,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合规建设对提升企业诚信度和竞争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注重实际效果。各牵头部门结合激励实际,制定企业合规激励措施操作细则,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参与合规建设的内生动力,确保激励措施清单落地见效。四是强化激励监督。对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犯罪风险漏洞,各部门建议相关企业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主动加强合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