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历来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是火灾多发季节;生产经营单位抢进度、抢任务、抢工期,容易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蛮干行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安全风险,现就当前阶段全市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以下提醒和要求:
1.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动车辆等不得在厂房(仓库)内充电。
2.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醒目的指示标识。
3.加强对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4.做好消防安全值班值守及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5.危险化学品应规范存放,不得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
6.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时清除周边易燃物,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装卸等登高作业,严格落实“一帽一带”,加强作业监护。
7.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着装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避免衣物绞入设备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8.严格落实“一季一课”和“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冬季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行“不安全不生产”制度。
9.合理安排冬季生产计划,做好节前停工停产管理;节后复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
10.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企业要进一步做精、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隐患及早被排查、及时治理,让隐患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初始,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